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19736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485号 |
发布机构: | 厅人事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3年上半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6-18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省厅决定对各单位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下半年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以及在建重点公路项目。
二、考核时间
于6月25日至7月10日进行。具体日程由各考核组自行安排。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半年考核以省厅下达各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主要内容,以省委省政府下达省厅目标任务为重点,依照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在建重点公路项目的考核采取以实地查看为主,听汇报、查资料、核实情况为辅的方式进行;对各单位的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核实的方式进行,各考核组要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工地、站点、关键部位实地进行查看。
四、组织领导
上半年考核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由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厅考核办具体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参与,组成7个考核组。其中对厅直单位的考核分4组,每组由1-2名厅领导带队。对各市区交通运输局、重点项目的考核按地域分3组,每组由2名厅领导带队。
五、结果运用
(一)上半年考核结果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二)依据《重点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重点项目管理机构实施奖惩;
(三)对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办,限期整改;
(四)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评价。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客观全面总结上半年工作,实事求是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深刻剖析存在不足和问题,认真研究改进工作方案,积极落实下半年目标责任,并于7月10日前向厅考核办提交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各考核组要就被考核单位、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下半年工作主要措施等形成书面考核报告,于7月12日前送厅考核办。
(三)上半年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待、积极配合,确保顺利完成考核任务。各考核组要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考核工作中走马观花、弄虚作假等行为。考核要简化程序,轻车简从,重实地检查,不开大规模会议,不许迎来送往,不悬挂迎接标语,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尽量避免对基层工作的影响。
联系人:李建奇 电话:029-88869182
邮 箱:khb093@126.com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6月17日